发布时间 | 2024-07-10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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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宿州市高新区产投半导体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楼装修设计采购项目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YCZB-2注册后查看2
二、项目名称:宿州市高新区产投半导体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楼装修设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号(自编A2栋)***房、***房、***房、***房(仅限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4注册后查看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宿州市高新区产投半导体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项目综合楼装修设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采购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服务要求:符合采购人要求 服务时间:** 日历天;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审图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含施工图审查时间)。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竣工验收完成、缺陷责任期满。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人规定的验收标准 |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汴水苑5栋二单元****室,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公司提出投诉。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新区竹邑路8号高新区管委会9楼
联系方式:****-3注册后查看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宿州市汴水苑5栋二单元****室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祝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