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5-08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预算金额 | 点击查看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潜在报名单位 | 点击查看 | 潜在中标人 | 点击查看 |
甲方单位 | 点击查看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代理负责人/电话 | 点击查看 |
公告内容
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系在网络平台上独立进 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从未委托其他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 打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内的咨询电话;拍卖界面中存在的各种推介业务和法院、辅拍机构无关,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附件材料等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附件材料等中载明的内容。
涉及标的物展示、介绍等材料包括平台提供的标的物位置定 位均仅供参考,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公司辅拍机构协助本院共同办理咨询、看样等相关辅助事务,其收取的拍卖服务费用按照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标准执行,拍卖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成交后直接从拍卖价款中扣减。
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将于****年5月**日**时至****年7月**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洪雅县洪川镇广场南路8号地下室-1层**号车位用房;
评估价:7.**万元,起拍价:5.***万元;保证金:1万元;增价幅度:0.1万元。
特别说明:
1.公告的内容和照片、附件等材料仅供参考,其他隐性的信息或损失等本院无法查知,具体以实物及实际为准。
2.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瑕疵说明:
1.本次拍卖竞买人需为“馨雅丽都”小区业主,且一户限购一个车位。
2.标的物交付时间为****年9月2日。
3.该车位尚不具备办理产权证照的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就该车位能否办理产权手续咨询相关单位。
4.本次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5.本次拍卖不包含动产及依附于拍卖标的的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2个工作日内与本院联系。
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二、变卖流程: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后,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六条之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本次拍卖竞买人需为“馨雅丽都”小区业主,且一户限购一个车位,竞拍成功后凭买受人的身份证和《不动产权证书》领取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成交确认书。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竞拍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联合竞买标的的,可以委托其中之一作为代理人参与竞买,相关权利义务由联合竞买人承担。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现已委托*******公司辅拍机构对拍卖标的进行咨询解答和组织看样*******公司统一安排)。
联系电话:***注册后查看****曾先生。
五、本次变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变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变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变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法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到相关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未咨询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八、变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变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标的物权属变更和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等相关费用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视、讯、看管费等所有欠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期开始前2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十、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2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十二、变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并通过以此实名认证办理的银行卡、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及标的物竞得之后的余款缴纳,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京东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前,请详细了解其银行卡、网银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能否及时足额支付,避免出现保证金、变卖全款、余款因当日限额或余额不足等情况从而无法及时的完成支付,如因此造成的后果,竞买人责任自负。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冻结竞买人缴纳的变卖价全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价全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价,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价,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日内交纳尾款(户名:洪雅县人民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公司洪雅支行,账号:***注册后查看3注册后查看8***3),备注“执行案号+某某(竞得标的物名称)余款”,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注意事项: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十三、关于变卖中悔拍的特别提示:
经过竞价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反悔不交纳尾款的,从所交纳变卖价全款中扣留本次变卖标的所确定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竞买人反悔不交纳尾款导致人民法院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与竞买。
重要提示:企业参与竞买,建议竞买人提前2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变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变卖服务热线:4注册后查看***。
十五、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京东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咨询电话:***注册后查看****曾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3注册后查看9(该电话只接受对网拍平台、辅拍机构、恶意竞买人的投诉及其他重要情况反映)。
网址: http://sifa.jd.com/****
京东网技术咨询:4注册后查看***
此公告在“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四川省洪雅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五月八日
查看全文>> 服务热线:400-78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