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4-30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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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中江县凯江公园、白马象山公园及龙湾湿地公园部分经营用房拍租公告
江财国资告字(****)**号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中江县凯江公园、白马象山公园及龙湾湿地公园闲置经营用房的五年经营使用权进行公开拍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租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①中江县东河路下段***号(凯江河下游与东河交汇口处)凯江公园1处经营用房,出租面积约***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1***0.**元。
标的②中江县凯江西路三段(长滩一号小区临河一侧)凯江公园1处经营用房,出租面积约****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1注册后查看0.**元。
标的③中江县龙湾湿地公园内(创意工坊1、2、3号)3处经营用房,出租面积约***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6***0.**元
标的④中江县龙湾湿地公园内(C区水边茶室)1处经营用房,出租面积约***平方米。年租金参考价8***0.**元。
标的⑤中江县白马象山公园半山腰经营场所,出租场地面积约**平方米;凯江下游凤凰桥(未来城外)凯江公园3号经营用房,出租面积约5平方米;凯江西路三段(长滩一号与十桥之间)凯江公园5号经营用房,出租面积约8平方米。东河路下段***号(凯江下游凤凰桥的碧水山居外)凯江公园2号经营用房,出租面积约***平方米(可搭建约***平方米房屋)。四处经营用房总年租金参考价8***0.**元。
标的⑥中江县凯江上游段靠近挂面村经营用房,出租面积约7平方米;七里坝湿地公园内1处经营用房,出租面积约**平方米。两处经营用房总年租金参考价2***0.**元。
注:标的标注面积仅供参考,标的实际面积不影响经营用房拍租价格。
二、竞租人资格要求
*******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参与竞租,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三、标的查勘时间、地址及联系方式
时间:****年4月**日至****年5月**日**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址:中江县凯江镇玄武南街**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注册后查看****
四、可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5月**日9时至****年5月**日**时止
线上报名:***注册后查看****(微信号)
线下报名:中江县玄武南街**号
联系人: 刘先生
五、拍租时间及地点
时间:****年5月**日**时
地点:中江县凯江镇一环路东段***号行政集中办公区2号楼4楼第3开标室。
六、缴纳竞租保证金
(一)参与标的①⑥的竞租人报名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1万元/个;参与标的②⑤的竞租人报名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5万元/个;参与标的③④的竞租人报名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3万元/个。
(二)银行转账方式:交纳截止时间为****年5月**日**时(以到账时间为准,开户名称:*******公司,开户行:长城华西银行中江支行,账号:***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拍租采取“有底价”方式,按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竞得人,未达底价不成交。
(二)本次拍租采取拍租会议现场举牌报价方式报价。
(三)拍租成交的,竞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全额缴清第一年度租金后,同新兴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竞租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不得低于年租金,竞租保证金不足年租金的应补齐)。
八、特别说明
1.意向竞租人缴纳足额竞租保证金后才能成为有效竞租人,并现场领取竞价号牌。竞得人的竞租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于合同终止且无违约情况时无息退还;未竞得人缴纳的保证金于****年5月**日起无息退还。
2.竞得人与竞拍人签定承租合同后方能成为标的的承租人。*******公司签定租赁合同,*******公司按成交价款的5‰计收竞得人滞纳金(从竞得人缴纳的竞租保证金中扣取),如竞得人逾期三十日仍未签订合同缴清拍租成交价款的,由新兴公司收回标的另行拍租,承租人(竞得人)所缴纳的竞租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新兴公司不予退还。同时,新兴公司既可以要求竞得人继续履行协议,也可以对标的物另行竞租,另行拍租的年租金价格低于原拍租年租金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本次拍租标的经营业态将受到限制(详见本次拍租会资料中拍租标的特别约定相关规定)。
4.本次拍租工作*******公司*******公司实施。
*******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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