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6-23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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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公告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 | JC0注册后查看** | 项目名称 | 深圳地铁**号线上川站物业区项目 |
起始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结束日期 | ****年**月**日 **时**分**秒 |
资产信息
资产现状 | 未租 | 地址 |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号 |
面积/数量 | ****.**平方米 | 权属情况 | 有权属说明(建筑面积****.5平方米) |
资产性质 | 商业类 | 是否涉及优先承租权 | 否 |
招租信息
出租期 | 8年 | 响应有效期 | ***个自然日 |
免租期 | 无 | 签订合同期限 | 《成交通知书》出具后**个自然日 |
招租底价 | **元/平方米/月(基本租金单价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以“基本租金与含税经营收入的**%二者取高”方式计租。) | 租金的递增 | 基本租金单价自第三年起每两年递增5% |
租金支付方式 | 月付 | 资产用途限定 | 商业 |
履约条件 | 1.若最终获得承租权,须在深圳联交所确定最终承租方并出具《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之日起的**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按时交纳合同约定保证金,并不得修改租赁合同内容条款,*******公司名称须与报名的资料一致,否则即视为承租方违约。签订租赁合同后,如承租方另行设立全资/控股子公司运营本项目,经出租方书面认可为确有必要重新厘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情形的,则由出租方、承租方、承租方另行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签订三方协议约定相关事项。 2.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方如需对物业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区美陈做升级改造的,改造方案须报出租方、出租物业管理处、消防等有关部门审批合格,并办理施工报建手续后(法规规定可不报建的除外)方可实施,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装修结束后,承租方必须按消防部门规定时间取得消防验收合格批文,并向出租方备案后,方可进场经营。物业使用期间的消防安全由承租方负责。 3.承租方自费、自行办理好经营所需的相关证照和批文。 4.承租方须按照出租方要求,定期将其物业经营相关的合同、文件材料及经营数据等向出租方报备;承租方不得整体转租承租物业。 | ||
其他补充说明 | 如最终承租方在获取公开招租结果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书面申请免租期的,可由租赁双方视情况协商给予不超过6个月的免租期,逾期未提交申请则视作放弃免租期申请。免租期包含在租赁期限内。 |
交易方式
公告期满,有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综合评审 | ||
公告期满,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公示3个工作日后无异议采取协议租赁。 | ||
公告期满,无符合条件的报名者 | 不变更招租条件,每次延长信息公告期限**个工作日,最多不超过2周期。 |
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 | 同时支持线上和线下报名 | ||
潜在承租方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意向承租方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必须提供尚在经营中的单体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购物中心或主题商业街区案例证明文件,商业案例的经营方式可以是整体租赁、受委托管理以及持有经营(持有经营是指物业权属为意向方自身的情形,此情况下意向方需提供权属证明文件),意向方需提供案例对应的合同扫描件(提供关键页即可),合同扫描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如出租方、招租机构要求查验原件的,意向方须予以配合。 3.该物业按现状交付,意向方在报名前应全面知悉物业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物业产权信息、目前租赁及使用情况、租赁面积、功能区分、结构型式、空间尺寸、房屋朝向、装修情况等),签署《响应承诺函》,否则视为不符合报名资格。 4.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系的不同法人报名。 5.依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提供所在地市场监督部门或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6. 意向方存在如下情形的,视作不符合本项目响应条件: (1)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与出租方或其管理单位(深铁集团)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请没有被法院、仲裁庭支持的; (2)正与出租方或其管理单位(深铁集团)进行诉讼、仲裁,或正处于其他的纠纷化解程序中的; (3)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三年内,在包括深圳地铁项目在内的项目招投标(询价)活动中因串通投标(报价)行为被暂停投标(报价)资格期间的;或被主管部门认定为串通投标(报价)的;或被纪检监察部门或相关主管、监管部门认定为违背诚信经营,存在违规或合规性重大风险的;存在被列入“禁入”记录的红牌不良行为且在禁入期内的; (4)自报名截止日计前一年内,*******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有合同关系但合同履约评价为D级(不合格)的。 7.配合出租方、招租机构对其资质及运营项目进行审查。 8.提供出租方、招租机构要求的其他报名相关文件。 | ||
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意向承租方在办理承租意向登记手续时,须提交下列相关材料,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企业(以下材料须加盖公章): 1.意向承租方登记表(向联交所领取); 2.意向承租委托协议(向联交所领取);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核原件); 4.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完整版报告;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负责人证明)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7.提供案例对应的合同扫描件(关键页扫描件必须明确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起止时间、经营面积、合同签订时间等基本信息),即意向方自身或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尚在经营中的单体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购物中心或主题商业街区案例证明文件,商业案例的经营方式可以是整体租赁、受委托管理以及持有经营(持有经营是指物业权属为意向方自身的情形,此情况下意向方需提供权属证明文件); 8.《响应承诺函》; 9.承租物业用途说明; **.出租方要求的其他材料。 | ||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交易保证金
金额 | ***,***元 | ||
收款信息 | 请有意向的潜在承租方登录阳光租赁平台,根据平台操作指引选择有意向的招租项目进行报名和缴纳招租保证金(阳光租赁平台地址: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 ||
交易保证金交纳截至时间 | ****年**月**日 **时**分**秒 |
出租方信息
名称 | *******公司 |
其他
特殊事项说明 | 1.招租物业经消防验收合格,但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不动产权证。 2.该出租物业按现状交付,出租方不保证出租区域内的原遗留设施的可用性及安全性。若意向承租方最终获得承租权,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现场的装修拆除、垃圾清运等工作,且不向出租方主张任何费用。 3.物业区物业管理范围参照平面示意图,按建筑面积划分,产生的除现有设备维保外的物业管理费用由承租方承担(通道、**小时过街通道、有关设备房包含在物业管理范围内)。水电费收取范围按物业区建筑面积管理范围划分。 4.意向承租方须自行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充分了解承租物业所需缴纳的费用组成,办妥报名手续的意向承租方均被认为已经考察了现场,清楚本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并已充分考虑现场和环境条件。 5.本次租赁物业系一体化捆绑租赁,承租方需与出租方分别订立关于承租上述租赁物业的合同,若承租方违反任一租赁物业的合同相关约定,达到合同约定的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的,出租方同时解除另一个租赁物业,收回被解除合同的租赁物业,没收对应租赁保证金,并要求承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6.租赁保证金数额按合同最后一个租赁年月租金的3倍计取。 7.物业管理及消防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8.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承租方已交纳的招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1)意向承租方在参与本次公开招租过程中所作出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其在深圳联交所报名阶段、竞价阶段、委托协议及其他书面承诺中作出的保证和承诺)存在隐瞒、虚假、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违反或未兑现其保证和承诺的; (2)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截止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或者作出撤回承租申请实质行为的; (3)挂牌期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意向承租方不按挂牌价与报价孰高原则成交的; (4)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意向承租方未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综合评审、竞争性谈判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竞争性交易活动的; (5)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6)采用综合评审方式交易时,意向承租方的报价低于挂牌底价,或未按招租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意向承租方不按规定提交响应文件的; (7)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签署租赁合同及相关协议的; (8)意向承租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交易服务费和/或向出租方缴交租赁履约保证金; (9)意向承租方存在其他违约或违反交易规则、招租公告及相关交易文件要求情形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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