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5-14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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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5月**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5月**日-****年5月**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央大街**甲5号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专区综合受理窗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体研发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沈环经开审字〔****〕**号 | ****年5月**日 |
*******公司新能源汽车电池壳体研发检测平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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