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6-24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预算金额 | 点击查看 | 资质要求 | 点击查看 |
潜在报名单位 | 点击查看 | 潜在中标人 | 点击查看 |
甲方单位 | 点击查看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点击查看 |
代理机构 | 点击查看 | 代理负责人/电话 | 点击查看 |
公告内容
冀政挂钩转征函〔****〕7号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年度第9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申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转用、征收集体农用地6.****公顷(其中耕地4.****公顷、非耕农用地2.****公顷)。
二、你市要严格落实《河北省征收土地程序规定》,依法组织实施征收,组织落实好补偿安置工作,切实安排好群众生产生活。
三、具体建设项目由你市根据产业政策、供地政策、用地定额依法供地。
四、你市要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录入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五、你市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年6月**日
查看全文>> 服务热线:400-78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