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6-24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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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任丘市****年度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位于沧州市任丘市新华路街道泰山南道以东,京华路以北,中心坐标东经为***.1注册后查看8°,北纬**.6注册后查看1°,地块东至石化新村、北至宏泰小区和阳光小区、西至泰山南道和林地、*******公司。地块总占地面积****m2,包括3个小地块,其中1号地块占地面积****m2,2号地块占地面积***m2,3号地块占地面积**m2。
任丘市****年度第1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建设用地用地性质拟由农用地变更为住宅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依据相关法规要求,需要对该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保满足用地的要求。
经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现场调查过程,我公司调查人员获取到了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所需的资料,认为地块符合《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1-****)第一阶段调查的要求,不存在《关于规范沧州市农用地转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沧土领办[****]9号)中提及的八种情况中任何一种,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在第一调查阶段完成后结束,本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第一类用地安全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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