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6-26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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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银川市第七幼儿园校舍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ZB-****-(采)-**
项目名称:银川市第七幼儿园校舍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6注册后查看1.**
最高限价(元):6注册后查看1.**
采购需求:银川市第七幼儿园校舍维修工程,包含办公楼屋面防水改造、室外硬化、外墙面粉刷、卫生间吊顶维修等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类项目。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在工程采购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的应出具“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工程类政府采购的项目,仅限于中小企业参与投标,拒绝大型企业参与投标;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证明文件原件或不符合规定的,不予认可;
2.4对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依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如未提供声明函原件或声明函未按规定内容填写的,不予认可。
2.4落实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创新产品政策;支持优先采购绿色建材政策;执行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3.2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登记证书;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的承诺函;
3.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3.6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3.8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
3.9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书,同时提供建造师在投标企业的社保清单。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证【相关专业】,同时提供技术负责人在投标企业的社保清单;拟投入本项目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具备上岗证,同时提供投标企业的社保清单。【社保清单要求为****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清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公司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将《获取磋商文件回执》填写*******公司邮箱NXHRXMGL@***.com,*******公司将在法定工作日回复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公司邮箱收到供应商邮件时间为准,超出规定时间、未填写完整或未按要求提供的均不予认可),《获取磋商文件回执》见附件。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招标代理机构自****年**月**日**:**分起开始接受《响应文件》),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及未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公告在惠泽招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huizezhao.cn/)发布。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公告、澄清等信息均在以上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同时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各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应随时关注“澄清、变更”公告,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竞争性磋商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银川市第七幼儿园
地 址:银川市西夏区贺兰山西路
联系人:贾辉
联系方式:****-6注册后查看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新田国际商务中心四层***室
联系人:康杰、施菲菲、马芳
联系方式:***注册后查看****
代理机构:*******公司
****年**月**日
查看全文>> 服务热线:400-78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