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5-06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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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平山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村内道路铺装及室外设施提升改造,外立面提升改造,新建挡墙及驳坎挡墙,新建排水管道和塑料检查井,环境用地整治等基础设施建设。
2.2招标范围:鹿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施工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公司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3.1.3 信誉要求: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有二级(或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十、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十一、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十二、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鹿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 | 0 | 无 |
鹿台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施工招标文件.H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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