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2025-05-07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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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年度科委项目会议评审会场保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上海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
开标地点 | 请投标人代表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登录、届时参与开标,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号新鑫大厦8楼。 | ||
预算金额 | ¥***.0注册后查看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周茗、孙云溢 | ||
项目联系电话 | ***-5注册后查看3 | ||
采购单位 |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大道***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2注册后查看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号新鑫大厦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注册后查看3 |
项目概况
****年度科委项目会议评审会场保障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注册后查看0注册后查看2注册后查看2-0注册后查看8
项目名称:****年度科委项目会议评审会场保障
预算编号:****-0注册后查看3
预算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元(国库资金:1注册后查看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包1-1注册后查看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年度科委项目会议评审会场保障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注册后查看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拟择优选取一家供应商为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提供****年度科委项目会议评审会场保障服务工作.详见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技术服务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年度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推行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3本项目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本次投标采用网上投标方式,供应商应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号新鑫大厦8楼)。
开标时间:****年**月**日 **:**
开标地点:请投标人代表根据有关规定和方法,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登录、届时参与开标,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上海市黄浦区淮海中路***号新鑫大厦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 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招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人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潜在供应商
查看全文>> 服务热线:400-788-2018